各位敬爱的业务伙伴:
为与您开展长期友好健康的合作关系,遵照《药品管理法》和新版GSP要求,请您按下列清单提供相应的资料给我们。谢谢您的配合!
1、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或者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复印件;
2、营业执照及其上一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复印件;
3、GMP或者GSP证书复印件;
4、《税务登记证》和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复印件(已三合一的可不提供)。
5、相关印章备案;
6、开票信息;
7、质量体系调查表;
8、医疗机构(医院、诊所、卫生室)提供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。如采购终止妊娠药物的客户尚需提供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》。
9、加盖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人印章或者签名的采购委托书、提货委托书,委托书应当载明采购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和委托期限,以及收货人(或提货人)姓名身份证号码、收货电话;
10、采购、收货人员身份证复印件。
备注:按照GSP要求,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原印章
首单必须开户,开户必须使用全套资料(可使用电子版先开户)。
(邮寄资料请自付邮费,到付拒收!)